欢迎访问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工作   >   本科生教学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一临床医学院本科生科研指导老师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1-05


指导老师及同学们

为深入推进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加强本科生科研指导老师队伍建设,客观评价指导老师年度工作成效,根据《第一临床医学院本科生科研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党字〔202510号)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本科生科研指导老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纳入第一临床医学院本科生科研指导老师师资库,且2025年度承担本科生科研指导工作的指导老师(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周期

202511日—20251231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标准

(一)考核内容

1.科研指导效果:指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掌握科研技能、产出科研成果情况;

2.学生评价:学生对指导老师的满意度;

3.职责履行:落实立德树人要求、引导学生恪守学术道德、完成指导任务情况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度师资库总人数的10%

四、考核程序

(一)业绩材料提交(202615120日)

1.学生提交科研相关业绩

学术论文、专利:通过学校“学科竞赛与学生学术成果管理系统”中的“学术成果”模块进行申报,学院负责审核,学术成果申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学科竞赛获奖、指导学生科研项目:通过扫描二维码提交表单和附件,提交前请务必仔细核对。

 

2. 指导老师业绩确认:指导老师对学生提交的业绩材料真实性、关联性进行审核确认。

3. 学生通过线上问卷对指导老师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个人申请2026120130日)

指导老师提交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

学院初审(202613129日)

业绩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工作小组结合初审意见、学生满意度调查结果、业绩材料审核情况,对指导老师评定考核等次。

)结果公示与审定2025210215日)

考核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办公会及党委会审定

)结果应用

教学部根据审定结果更新至科研指导老师电子档案,作为后续师资库管理、奖励发放的依据。

五、学院联系人

教学部:黄佳苑86613594

    宋巧玲18069815109

 

 


 

Copyright ©1959-2018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ICP备05040830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0571-86633077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