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指导老师及同学们:
为深入推进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加强本科生科研指导老师队伍建设,客观评价指导老师年度工作成效,根据《第一临床医学院本科生科研指导老师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党字〔2025〕10号)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本科生科研指导老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纳入第一临床医学院本科生科研指导老师师资库,且2025年度承担本科生科研指导工作的指导老师(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周期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标准
(一)考核内容
1.科研指导效果:指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掌握科研技能、产出科研成果情况;
2.学生评价:学生对指导老师的满意度;
3.职责履行:落实立德树人要求、引导学生恪守学术道德、完成指导任务情况。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度师资库总人数的10%。
四、考核程序
(一)业绩材料提交(2026年1月5日—1月20日)
1.学生提交科研相关业绩:
学术论文、专利:通过学校“学科竞赛与学生学术成果管理系统”中的“学术成果”模块进行申报,学院负责审核,学术成果申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学科竞赛获奖、指导学生科研项目:通过扫描二维码提交表单和附件,提交前请务必仔细核对。
2. 指导老师业绩确认:指导老师对学生提交的业绩材料真实性、关联性进行审核确认。
3. 学生通过线上问卷对指导老师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二)个人申请(2026年1月20日—1月30日)
指导老师提交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
(三)学院初审(2026年1月31日—2月9日)
对各业绩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工作小组结合初审意见、学生满意度调查结果、业绩材料审核情况,对指导老师评定考核等次。
(四)结果公示与审定(2025年2月10日—2月15日)
考核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办公会及党委会审定。
(五)结果应用
教学部根据审定结果更新至科研指导老师电子档案,作为后续师资库管理、奖励发放的依据。
五、学院联系人
教学部:黄佳苑86613594
宋巧玲1806981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