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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9-28


各位同学:

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和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22-2023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浙江中医药大学(含滨江学院)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本科生(含专升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023年新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在本评选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参照《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学工办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并提交佐证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22-2023学年所获得的奖励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2.学院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评选,提出推荐学生名单,并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下称《汇总表》),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上报学工部、研工部;

3.学工部、研工部根据各学院的上报材料,提出推荐学生名单和奖励等级,报学校领导审定;

4.学校领导审定后,由学工部、研工部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送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四、工作要求

1.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校或学院开具获奖证明;

2.在校或曾受过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资助、现已毕业的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推荐为自强成才奖;

3.材料报送:《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要求报送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佐证材料只需上交纸质稿;2023107(周六)中午12点前报送给年级辅导员老师。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6633016

附件:

1.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2.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3.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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