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证补办、换发申请表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徽管理规定》及学校教务处工作安排:
1.个别丢失学生证者,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在登报申明作废后,由教务员负责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教务科办理补办手续。
2.个别损坏学生证者,需携带原损坏学生证,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学院审核,由教务员负责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教务科办理换发手续。
3.教务科分别于以下时间集中受理学生证补办、换发工作:4月1日上午、6月1日上午,11月1日上午,12月1日上午,新证于递交补办、换发申请一周后领取,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如遇节假日则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