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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我院2017年社会实践活动暨首届社会实践方案策划大赛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5-27

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联合开展百所高校结对县(市、区)暨百万大学生走进基层、走进群众活动(以下简称“双百双进活动”),进一步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服务人民,了解国情、奉献青春,本年度学院团委将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2017年小学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公布如下,请各团支部参照执行,请2013级中医学七年制、2014级五年制各专业学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社会实践开展时间——7月份

二、社会实践开展主题——深入基层、服务人民,了解国情、奉献青春

三、社会实践开展安排

学院各团支部可围绕“双百双进活动”,以“三支一扶”活动、政策宣讲、技术帮扶、社会调研、就业见习、挂职锻炼、支教扫盲、学雷锋志愿服务、走访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寻访、教育帮扶、医疗服务、食品安全、科技支农、文艺演出、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等活动,深化践行“三送”、“三关爱”、“三参与”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三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小学期社会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方可计入学分,未参加或考核不合格不予毕业。鼓励实践队伍在我校对接区域-滨江区开展活动。

广大学生可参加统一组织的实践小分队或自主联系实践单位开展实践。实践小分队实践时间跨度不得少于8天;自主联系开展实践的同学鼓励到与专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践,时间跨度应在15至30天。

四、社会实践开展总体要求

1、主题不限,形式多样

结合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参考个人的专业兴趣、专业优势、技能特长等制定方案,或者结合相关专业老师开设的课题为方案基础。可通过采访交流、参观调研、实习锻炼、志愿服务、参观访问等形式展开。

2、科学组队,加强指导

可按照学院、年级、专业组队,也可以社团、党校、团校、党支部等形式组团。根据实践团队具体情况,邀请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青年教师参与、组织、指导实践,提升实践科学化水平。

3、深入研究,突出实效

鼓励开展深入调查研究,鼓励根据实际问题凝练创意、创新、创业项目,将社会实践成果转化为科学研究课题;鼓励各单位与实践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立定点社会实践基地,通过长期积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社会实践成果不断深化。

五、我院社会实践活动形式、要求和申报程序

(一)实践形式

1、由学院团委组织的“实践小分队”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

主要以团队形式开展,为期一周左右时间,根据人力、物力、财力的实际状况自行组队,每个团队由7-10人组成,由学院配备带队教师。鼓励团队积极获取地方支持、社会赞助等形式的支持,学院重点资助若干支主题鲜明、计划周密、具有可行性的实践团队,望广大学生积极组织,具体由院团委负责。

2、大学生就业见习和社区医疗实践活动:2013级七年制和2014级五年制学生(相当于大三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开展为期2周时间的社区医疗实践活动,具体事宜由教务部门负责(学院教学部、教务员老师),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学院网站(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二)实践要求

1.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落实,提出调研课题项目、暑期体验项目,切实指导学生在家乡分散开展社会实践;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活动基层需求调研制度,摸清服务地的具体需求,选择专业对口的指导教师和学生有针对性地组成服务团,大力提高服务的有效性。

2.在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中,加强对调研型实践项目的支持和指导力度,引导广大师生在调研中实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形成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

(三)申报程序

1、确定地点:由团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为工作便利,各团队可于6月15日前以学生团体为单位到院团委开具有关介绍信,然后自行与实践地联系,并得到实践地的接收证明。鼓励实践团队本着就近就便、确保安全的原则在浙江省范围内联系实践地。同时各实践团队确定实践地点时,要尽量避免选择同一地点开展活动。

2、组建团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可以是由院团委(团总支)、院级学生团体组织,或由不同专业、年级但志趣相投的同学组成,或由老师牵头组团进行活动。每个团队成员7-10人,领队1名。

3、申报立项:申报团队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立项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学院网站下载。请各团队在6月18日18:00前将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和重点团队立项申请表(书面版和电子版)报送至院团委1407何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365129@qq.com

4、项目论证审核:6月中旬学院将进行初选,院团委将根据所申报项目的实效性、可行性、特色性择优确定1-3支队伍为重点项目,并向校团委推荐立项。通过评审最终立项的团队将给予相应经费上的支持。同时,学校鼓励各实践团队多渠道筹措资金,广泛吸纳社会资源。

5、培训动员和安全教育:院团委将对暑期社会实践各团队进行专题培训,并为各团队购买保险。出发之前,各团队领队须将本团队签署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报送至院团委,院团委以此名单为依据购买保险。

6、出征仪式和开展实践活动:6月下旬,学院将召开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出征仪式,仪式后各团队根据计划自行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

7、总结表彰:2017年9月,学院将对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全面总结,并根据各团队实际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表彰。

六、为鼓励学院同学积极申报社会实践方案,本季度的社会实践活动我院团委特别在申报的同时设立“社会实践方案策划大赛,在提交的申请书中通过对项目策划的可行性、意义等方面的考察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方案策划大赛主要面向2013级中医学七年制、2014级五年制,其它年级同学亦可参加。

七、其他事宜

①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强调安全意识、文明礼貌,不从事具有危险性、违法的活动,自觉学习《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手册》,严格遵守《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

②“社区医疗实践活动”相应年级专业学生均须参加,“实践小分队”则根据实践活动开展需要个别参加。

参加“社区医疗实践活动”、“实践小分队”等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在考核合格基础上记社会实践学分2分(最高不超过2分),由学院团委报送相关部门(校团委和教务处);

同时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三年级学生(我院对应的是2013级中医学七年制、2014级五年制各专业学生),经考核合格,在“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社会实践类学分--假期社会实践项目)”认定过程中,按照《实施办法》经个人申请、由学院团委统一给予该类(项目)学分;其它年级的学生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而需申请该类(项目)第二课堂学分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③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团委何老师联系:地址:1-407室 电话:86613761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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