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第二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原则。对所在支部培养期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公寓文明表现、学业成绩名次、积极分子考试成绩、社会职务工作、生活作风表现进行了综合考核,考核遵照以下标准和原则:上一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课程成绩排名未进入班级前50%者,积极分子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即为成绩不达考核标准,不能列为本批发展对象。 经支部全体党员集体讨论,并开展民主评议和无计名投票,同意拟定:杨荟璇、倪晨宁,共计2名入党积极分子同志列为本期入党发展对象,现予公示向全体同学征求意见。
在公示期内,欢迎各位师生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院党委反映公示对象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方面的情况。
公示期:2016年11月9日—11月11日
信箱:浙江中医药大学54号信箱
联系人:范老师、孙老师(21319)
联系电话:86613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