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含四临)全体同学: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激发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为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优质项目,决定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由学院学工办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赛对象
本部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滨江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校毕业五年内的校友(2014年后毕业)。
二、赛程安排
1、宣传动员(3月28日——4月5日):学院广泛、充分宣传动员,利用本次大赛契机,浓郁创业氛围,打造优质创业团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设上限)。
2、参赛报名(4月6日——4月17日):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3、学院初赛(4月18日——4月25日):创业指导中心将报名情况向各学院进行反馈,学院对参赛项目进行选拔,并按要求向校赛进行足额推荐。学院推荐数量见附表1。
4、学校复赛(4月26日——4月30日):创业指导中心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文本进行评审,并公布决赛名单。
5、学校决赛(5月上旬):创业指导中心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入围决赛项目进行秘密答辩,并评出金银铜奖。
三、参赛类别
1、高教主赛道: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请详见附件1。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具体参赛条件请详见附件2。
3、国际赛道: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均可参赛。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具体参赛条件请详见附件3。
四、奖项设置
学院不设立奖项,足额推荐校赛。
校赛分设金、银、铜等奖,其中:高教主赛道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国际赛道按实际报名项目数确定金、银、铜奖。
其他
赛事各赛道评审规则参考国赛评审规则。
赛事联系人:学院学工办 孙老师
电话:86613599 邮箱:ylxgb@zcmu.edu.cn
附表1:学院报名人数及推荐项目数一览表
附件1:高教主赛道方案
附件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竞赛方案
附件3:国际赛道方案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19年4月2日
附表1:
学院报名人数及推荐项目数一览表
学 院 |
本部报名参赛人数 (人) |
滨江报名参赛人数 (人) |
高教主赛道推荐数(项) |
“青红”赛道推荐数 (项)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20 |
42 |
6 |
2 |
*国际赛道: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直接参加学校复赛。 |
注:校赛推荐名额考虑了各学院学生数、创业教育基础及2018年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对于超额完成报名人数的学院,奖励1-2项校赛额外推荐名额。
附件1:
高教主赛道方案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 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
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附件2: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竞赛方案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一、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一)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
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附件3:
国际赛道方案
一、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公司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生态贡献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建议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国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2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所在校为申报学校。
(四)鼓励中国各高校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如果同时具备国际和国内双学籍,可以同时代表国内外两个高校参赛,奖项可以由国内外两个高校同时获得。
(五)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国际赛道的商业企业组和社会企业组,可报名参加命题组赛事。
二、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18 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参赛条件如下:
(一)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首要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老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