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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8-19

第一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按照学院的工作安排及要求,将对学院研究生在2023-2024学年中的学习、生活等作一阶段性总结。因此,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测评工作按照《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1),以班级为单位,在各班长负责下进行。由班级评议小组具体安排,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评优评奖的主要依据。

一、测评工作安排

① 8月19-9月8日:

(1)个人提交证明材料,填写个人自测表(附件2),将上述材料按时交各班班长,班长组织完成本班级材料审核、评议及班级结果公示,后统计填写本班的《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统计表》(附件3),并要求本人确认签字(不得代签)

(2)年级大班长组织各班进行材料互审,审核无误后,汇总各班《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统计表》,最迟于9月821:00前发送至各自年级辅导员。(学硕班、博士班无须参加班级互审)

② 9月10日:学院年级审核汇总。

③公示。

自测步骤:

(1)阅读、领会《实施办法》

(2)填写个人自测评表,其中的成绩本人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路径: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学生服务系统—输入本人的学号及密码(初设密码与学号一致)。

(3)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

(4)按规定时间将表格和材料复印件交班长

二、凡加分项目必须附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查。

三、论文以杂志出版的时间为准,课题以立项单位发文时间为准。

四、其余均按照《实施办法》执行。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8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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