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学工部将开展2016-2017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申报评选活动,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根据《意见》中的班集体建设标准,结合本学院的实施细则,进行评选推荐。评选对象为所有非新生班级。
本次学校共设29个校级“先进班集体”名额,学院有4个名额。
1.班级自荐。各班主任、辅导员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先进班集体”申请表》(附件1);
2.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学工部审定。学工部汇总各学院的“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确定先进班集体拟定名单,报学校批准,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
1.上报的纸质材料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供电子稿。
2.附件1材料请各班级于12月4日12:00前一式一份(纸质)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办公室,附件1和附件2电子稿发至各自辅导员邮箱。辅导员核实后将符合条件的材料上交到1411学工办孙金权处。
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学工部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
注:学院根据申报班级体的个数和质量,另推行院级先进班集体若干,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表彰。欢迎各班集体积极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