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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3-13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段缴费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确认后经过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3月11日至3月30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网上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7月10日至7月3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另行开放缴费。

(二)收费标准:

1.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根据浙价费〔2012〕207号及浙价费〔2016〕70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共卫生、中医类别考试费180元/人,口腔类别考试费200元/人。

2.笔试费用。临床、中医类别实行纸笔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2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120元/人;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类别考试费28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考试费150元/人。

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6日,医学综合笔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25日。

考点咨询电话:

省直 0571-88208373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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