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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8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1-15

各位2018届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我院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院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5号)及研工部、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8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8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研工部、研究生院下达给我院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为9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在校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须在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凡符合条件,有意向申请者,请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稿于1月18日(周四)17:00前交至滨文校区1-405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104514118@qq.com邮箱。

2、申请者在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时,请务必参照《样表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按照要求填写,不符合规范的登记表一律不予接收。

3、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客观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初选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评选材料报送研工部、研究生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省级优秀毕业生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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