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和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院为做好2017-2018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奖励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本硕连读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参加高校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
二、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6000元。
三、名额分配
学院(含四临)推荐名额:本部:51名、滨江:17名
四、评审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符合学校《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的各项基本条件;
2.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30%;
3.在思想品德、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社会工作、国际交流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五、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10月18-2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年级辅导员处,截止时间:10月24日下午13:00前;
2.学院评议(10月30日):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全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按照“以德立身、追求卓越”的要求,着重考虑申请人日常思想政治行为表现,结合学业成绩、非学业成绩及各类竞赛奖励等情况,兼顾年级专业,择优推荐,等额提出学院2017-2018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2.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学工办,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6613599。
附件:
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填写说明)
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