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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实习学生开展住宿申请制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6-06

根据校学工部规定,我院实习和参与床边教学的学生将实行住宿申请制。具体规定如下:

1、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入住学生公寓:

(1)实习单位在杭州并且学生公寓到实习单位交通便捷。

(2)服从学校统一住宿安排和搬迁要求,服从学校日常和寒暑假公寓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留宿学生公寓:

(1)实习单位已经安排住宿的,或在校外有住宿地的。

(2)实习单位非杭州市区的。

(3)实习单位虽在杭州市区但距离学校交通不便的。

(4)已获得留宿资格但在检查中发现连续一周以上不在寝室住宿的。

(5)不服从学校统一住宿安排和搬迁要求的,不服从学校日常和寒暑假公寓管理的。

申请入驻学生公寓的实习生需要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实习生入住公寓申请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三份(学生所在学院、学生事务中心、后勤公司各一份),请学生在申请获批后三天内入住寝室。

根据学工部要求,所有即将开始实习的学生需要填写《2017年学生公寓申请入住退宿实习生信息统计表》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电子稿(附件2),并上交《自行安排住宿安全协议书》纸质稿一式三份(附件3),上交《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自行安排住宿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三份(附件4)。

各辅导员于6月8日14:00前汇总审核统计表和申请表信息并提交学工办,学院将汇总上报校学工部。《自行安排住宿安全协议书》和《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自行安排住宿申请表》可在6月底前办理完毕。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实习生入住公寓申请表20170605A

附件2:2017年学生公寓申请入住退宿实习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自行安排住宿安全责任协议

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自行安排住宿申请表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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