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事务   >   正文

关于2017年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1-04

各学院:

为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确保留校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减少安全隐患,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寒假留校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住宿原则

1、为了学生的安全,寒假期间富春校区学生公寓全部封闭,立业园学生公寓也基本全部封闭(用于安排寒假集中住宿的公寓楼除外),校内公寓不封闭。

2、结合我校实际,目前滨文校区立业园学生住宿的空余寝室资源极少,寒假期间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不留校住宿。若确有外省学生特殊事由或学校教学安排在杭实习等原因必须留宿的学生(其他原因一律不考虑),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由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经批准后安排集中住宿。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审核,严格控制人数,做好留宿申请工作。原先在外实习,已申请退宿的学生不考虑。

3、寒假所有留宿学生都必须经过申请备案。富春校区和立业园需留宿的学生经申请同意后,拟统一安置在立业园;校内公寓不封闭,寒假需要留宿的学生可以住在自己寝室,但必须经过学院审核,上报学工部备案,学工部视情况进行适当整合,对于寝室仅留一人的要服从学校安排,在校内公寓集中住宿,请学院务必加强该类学生申请审核。

二、集中住宿申请手续办理时间

2017年1月4日上午8:00—2017年1月6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因床位有限,学校将根据递交申请集中住宿表格先后顺序安排入住,床位安排完即停止办理。

三、集中住宿申请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假期公寓留宿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附件2)。

2、由所在学院辅导员、学办主任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

3、学院审定后,于2017年1月6日前及时将申请审批表和安全承诺书纸质稿交至滨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23#129)审批,具体住宿寝室由滨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统一安排。

4、富春校区、立业园封闭和集中住宿时间,集中住宿地点均另行通知。如有其它问题请致电滨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童老师,联系电话86633332(883332)

四、其他事项

1、因时间紧迫,加上学生期末考试紧张,各学院要及时做好寒假集中住宿相关通知,告知学生集中住宿的条件和相关申请程序,做好学生的思想引导工作。

2、留宿学生自带卧具、日用品及学习用品,按规定时间迁住相关公寓。(具体住宿安排和搬迁时间另行通知)。

3、集中住宿期间的水电费由学生自行承担。

4、留校学生如中途离校,请到值班室进行登记,中途返校学生一般不安排住宿,敬请同学们谅解并遵照执行。

5、集中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附件2),自觉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因学校住宿资源非常紧张,集中住宿的床位十分有限,望各学院严格把关,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尽量回家欢度春节!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假期公寓留宿申请审批表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

学工部

2017年1月3日

注:第一临床医学院根据学校要求,无特殊情况不安排留宿。考虑到今年学校床位先到先得的安排,特殊情况必须申请留宿的同学请于1月5日12:00前将申请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证明需写清楚留宿时间段并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和盖章方为有效)交辅导员处,辅导员审核后于1月5日15:00前将汇总表上交学工办,学工办汇总审核后将尽快交校学工部申请办理手续。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1.4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假期公寓留宿申请审批表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

Copyright ©1959-2018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ICP备05040830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0571-86633077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