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勤特贷资助   >   正文

学院开展2017年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孙金权   信息来源:学工办    发布时间: 2017-05-20

根据校学工部要求,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实施办法》(浙中大发〔2011〕80号),努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不断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学生处在总结2016年度学生发展性资助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开展2017年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是学校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2.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者应以团队为主,其中学业提升、国际交流项目类别可接受个体申请。

二、资助类型及申请条件

1.项目类别:由学生自行组织团队以项目申报方式提出申请,开展有关学业提升、就业创业、科技创新、科学研究、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国际交流和其他类项目等有益自我发展的活动,项目执行期限为2个学期;

2.凡我校建档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均可申请,以团队申报的项目人数不超过5人,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内容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

4.因素质技能竞赛、国际交流等发展机遇的不可预见性,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年度内单独申报,可不受本次申报时间限制(所报项目需符合发展性资助政策主旨);

5.每个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责任心强、热心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的教师担任,学校将在项目结题阶段开展优秀指导老师评选。

三、经费来源与使用

1.发展性资助项目资助经费来源为学校资助专项经费、学院资助专项经费及来自于社会、个人等资助或捐赠的经费,主要用于学生项目实施的必要开支,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申报项目需附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记录支出明细;

2.对于立项的校级学生发展性资助团队项目,学校给予2000~3000元/项,个人项目给予1000~2000元/项的资助(国际交流项目5000~10000元/项);

3.项目立项后给予70%的资助经费,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发放剩余的30%资金;

4.凡执行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学校有权可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项目经费的使用,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四、项目申请进程安排

1.学生自行申报“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同学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1);

注:一临学生5月31日17:00前上交材料,包括:《申请书》(附件1)纸质稿1份,《申请书》(附件1)和附件3电子稿各1份。纸质稿交至1-411办公室唐老师处,电子稿请发送至唐老师邮箱59796620@qq.com

2.学院对申请项目按实施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按项目数量分配表(附件2)评选出拟推荐校级项目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填写《xx学院学生发展性资助推荐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

3.6月9日前,各学院提交推荐项目的《申请书》(纸质稿)及《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

4.6月15日前,学生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确定校级学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名单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5.各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及学院学生资助经费实际,自行评定院级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并于6月15日前提交院级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和纸质稿。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20日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数量分配表

附件3:××学院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汇总表

Copyright ©1959-2018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ICP备05040830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0571-86633077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