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四临)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要求,现将我院2018年度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1、团费收缴标准及期限:
学生团员交纳团费标准为¥0.2元/月。鉴于本科生、研究生培养计划及收缴团费工作的实际情况,具体收缴金额如下:
①2014级中医学七年制团员:团费收缴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18个月,收至本科阶段结束),共计¥3.6元/人;
②2015级五年制(含滨江)团员:团费收缴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30个月,收至毕业),共计¥6元/人;
③2015级中医学八年制、2016级中医学八年制和五年制(含滨江)、2017级中医学八年制、五年制(含滨江)、儿科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团费收缴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12个月),共计¥2.4/人。
④2018级中医学八年制、五年制(含滨江)、儿科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收缴期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4个月),共计¥0.8元/人。
⑤2018级研究生收缴期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34个月,收至毕业),共计¥6.8元/人。
在此收缴期限内超过28周岁的团员,按实际月份缴纳(由于出生时间会各有不同,不足一个月的,则当月团费不收缴)。另外在此收缴期限期间发展成党员的,此次团费收缴仍需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3、团费收缴登记存档工作:
各团支部在收缴团费时可根据团员自愿原则,在不低于收缴标准的前提下,为方便收缴可适当多收缴团费,自愿多交团费不限,并请各团支部必须做好团费收缴登记工作,并向学院团委组织部存档。
学院团委组织部须做好学院各团支部团费收缴工作的汇总登记工作,并向学院团委存档。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学院团委将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退团处理。学院团委将视不同情节及时予以对外通报、处理。
4、团费管理和使用:
缴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学院团组织收缴的团费除按一定比例上交校团委外,按照“钱帐分离原则”,委托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并且需向学院团员代表大会公布经费使用和收支情况。
学院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培训团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
(3)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4)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
5、其它具体事宜:
学院此次收缴团费工作由学院团委组织部负责,以团支部为单位做好团员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
①团员统计、团费收缴:
请各团支部按要求填写《第一临床医学院团支部团费收缴清单》(见附件)并上交纸质稿。
请各班团支书将《第一临床医学院团支部团费收缴清单》于1月9号(本周三)中午12:00前发至【yltwzuzhibu@126.com】,邮件及文件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
②办理时间和地点:
团费上交:使用支付宝转账形式,各团支部收齐团费后在1月9号(本周三)中午12:00前转到团委组织部账户,请务必备注清楚班级信息(年级+专业+班级),支付宝账号:13306520979(陈黄莹)
欢迎各位团员对团费收缴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不明可及时向学院团委咨询。
学院团委地点:1号楼405室,联系人:何洪义老师。
附件:《第一临床医学院团支部团费收缴清单》
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
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组织部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