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团委《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度团支部推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团支部推荐、辅导员审核及学院团委全委会讨论决定,确定40名优秀团员作为“学院2016年度‘团支部推优’对象”,具体名单及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现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2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反映,所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清楚。
学院团委地址:校内21-311室,联系人:陈老师、何老师。电话86613761。
公示无异议后,经团委签署意见,将材料提交所在学生党支部审核,由党支部讨论决定是否将推优对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