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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第八届“远志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知

作者: 校团委   信息来源:校团委    发布时间: 2016-10-09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八届“远志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远志学校: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积极主动性,增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科研开发能力和创造创业能力,深化校园科技创新文化活动,校团委决定举办我校第八届“远志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主办: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承办:学生科技指导委员会

二、参赛对象

浙江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注册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三、竞赛方式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专业)、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四、大赛进程

竞赛分宣传发动、各学院竞赛、全校决赛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7月初—9月上旬)。校团委确定竞赛办法,提出明确要求,下发正式文件。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行动,利用海报、网站、微博、讲座等平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浓郁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各学院竞赛阶段(2016年9月上旬—2016年10月下旬)。各学院要引导动员学生进行广泛调研,撰写参赛作品。学院内要举办初赛,筛选作品,将优秀作品于10月24日推荐至校团委参加决赛。

3、全校决赛阶段(2016年10月下旬—2016年12月)。决赛分为专家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两个阶段。作品均以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结合的方式进行,将按照三大类型(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进行分类评审,综合评奖。由专家先进行书面评审,按照一定比例,选择优秀作品参加现场答辩。

五、各学院作品推荐数及奖项设置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等学院作品推荐数不超过10件。第三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学院作品推荐数不超过7件。基础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等学院作品推荐数不超过3件。学生会、学生社团联、远志学校有作品直接向校团委推荐。

竞赛按三个类型均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和三等奖3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请需要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团委(团总支)于10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

六、注意事项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4、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

5、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7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医学等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及后续分别对应本、硕、博申报。

七、作品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于10月24日将作品申报书(一式两份,纸质版),作品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需要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请于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联系人:钱乃婧、王斌艳,86613654。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八届“远志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2.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八届“远志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八届“远志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远志学校: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积极主动性,增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科研开发能力和创造创业能力,深化校园科技创新文化活动,校团委决定举办我校第八届“远志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主办: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承办:学生科技指导委员会

二、参赛对象

浙江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注册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三、竞赛方式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专业)、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四、大赛进程

竞赛分宣传发动、各学院竞赛、全校决赛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7月初—9月上旬)。校团委确定竞赛办法,提出明确要求,下发正式文件。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行动,利用海报、网站、微博、讲座等平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浓郁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各学院竞赛阶段(2016年9月上旬—2016年10月下旬)。各学院要引导动员学生进行广泛调研,撰写参赛作品。学院内要举办初赛,筛选作品,将优秀作品于10月24日推荐至校团委参加决赛。学院10月19日上交至21302室团委科技中心。

3、全校决赛阶段(2016年10月下旬—2016年12月)。决赛分为专家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两个阶段。作品均以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结合的方式进行,将按照三大类型(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进行分类评审,综合评奖。由专家先进行书面评审,按照一定比例,选择优秀作品参加现场答辩。

五、各学院作品推荐数及奖项设置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等学院作品推荐数不超过10件。第三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学院作品推荐数不超过7件。基础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等学院作品推荐数不超过3件。学生会、学生社团联、远志学校有作品直接向校团委推荐。

竞赛按三个类型均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和三等奖3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请需要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团委(团总支)于10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

六、注意事项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4、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

5、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7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医学等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及后续分别对应本、硕、博申报。

七、作品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于10月24日将作品申报书(一式两份,纸质版),作品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需要申报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联系人:钱乃婧、王斌艳,86613654。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八届“远志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2.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八届“远志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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