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共青团十七大、全国学联二十六大会议、共青团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组织各项工作和建设,推进学校学生组织改革创新,依照《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联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学生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校团委下发《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组织方案:
根据扁平化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合理改革职能部门设置,实施项目化工作模式,优化精简院级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构建“一心双环”工作格局,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学院学生组织日常管理工作在学院团委统筹下统一开展。
说明:1、校模拟医院以及校《学生科技杂志》编辑部归属学院团委负责日常管理。
2、学院学生会取消心理部建制,单列为学院朋辈心理互助会,设4个学生干部名额,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队伍建设和干部考核。
3、学院研究生会设8个学生干部岗位,用于开展日常研究生学生活动的开展,日常管理、队伍建设和干部考核由研究生辅导员老师负责。
4、主席团专门设立富春校区自治会管理委员会,原则上第一学期由富春校区自治会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富春自治会的新一届组织建设、活动指导和日常管理。富春校区自治会选拔的部长原则上列为干事编制,大一学年按照干事考核,不纳入干部考核范畴。第二学期选拔的部门负责人作为今后学院团学组织后备干部,优先给予考察推荐。
5、各组织部门副职原则上不超过2名。不设置各类助理岗位。
3、聘任岗位说明:此次学生组织改革的部门设置职数为学院学生组织的最大配置职数,此次聘任根据人岗匹配的要求,不一定用足全部岗位职数。目前继续留任的干部(副部及以上)岗位均需要进行重新申请参加申报和面试工作,最后进入最终的学院学生干部考察名单。
此次聘任面向全院范围内征集聘任,鼓励学院广大同学积极参与,鼓励组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参与非法团体和组织,在广大同学中具有先进性、代表性,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2)、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并且学有余力,能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团学工作,能协调处理好专业学习、团学工作与个人生活的关系;
(3)、具有较强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宏观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5)、积极关心我院学生工作的发展,愿意为我院学生工作发展做贡献,能
请认真阅读聘任通知,下载竞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一人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
请有意向报名竞聘且符合条件的同学,滨文校区定于6月11日晚上18点至20点30分报名表纸质稿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1#424办公室),富春校区竞聘同学在当晚20点30分前将报名表电子稿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yltwzuzhibu@126.com。
面试时间、地点:6月14日下午13点1号楼4楼塔楼大会议室
面试流程: 准备3分钟的竞聘演讲,并回答评委提问。
选拔采用不定向的方式推荐,最终入围考察名单的同学考察期为3个月,并于考察期结束后召开学院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最终人选并落实具体岗位。
班长(如为团员)兼团支部副书记,全面负责班级工作;
另根据学院工作实际,设立心理委员1个名额,但不纳入学生干部编制,由学院朋辈心理互助会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相应的综合素质测评加分。
请各年级辅导员务必要求班主任参与此次班级学生干部的换届改选工作,要求在6月25日完成在校班级(含16级八年级在浙大的班级)(实习生年级暂时不做要求)的学生干部换届改选工作,并将班级新当选班委的职务和姓名按照附件2的汇总表格式反馈给各自年级辅导员老师,请各团支部、班级明确新的干部工作职责,提高团支部、班级的组织效率,更好地配合学院开展团建和班建工作!
附录:《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组织改革实施方案》考核和奖励机制摘要
一、改革规范学生干部的考核机制
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改革规范学生干部考核机制。各学生组织的领导部门根据实际制定个性化考核办法,规范对学生干部的考核。考核时间以学年为单位,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考核优秀、良好的比例分别不超过10%。考核结果报送至学校团委,由学校团委统一发文认定。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干部,取消学生干部资格,且当年综合测评不予以加分。对于出现违规违纪等严重影响的学生干部,可由各党团组织给予劝退、免职等处理。
经各党团组织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直接认定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如为团员),并获得社会工作单项奖学金;经各党团组织考核良好的学生干部直接认定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复元卓越奖学金中设置10个名额,从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在推荐实习就业、评选各级优秀毕业生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