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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校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通知

作者: hhy   信息来源:院团委    发布时间: 2018-04-25

关于评选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2018学年共青团

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附院团委、教工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

为鼓励先进,请你们按照新修订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我校2017—2018学年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评选活动与第十四届团支部文化节活动开展相结合,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单位的评选工作在5月20日之前完成,并请各单位于5月21日—24日将推荐名单向本单位团员青年公示征求意见,5月25日上报校团委。各类申请表格请在“共青团之声”下载专区下载。

备注:

请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四临)各团支部在学习《评比办法》的基础上,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扎实开展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的评比、推荐和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各项申报材料。请各团支部在开展2017-2018学年“五四”团员民主评议工作(详见附件一)的基础上推选1名优秀团学干部候选人,1名优秀团员候选人;以团支部为单位于5月10日前将相关评议、评比、申报的纸质材料交到学院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有关具体事宜另行布置。其中我院各团支部开展“第十四届团支部文化节”活动的总结、评比、推荐工作,仍按照“校第十四届团支部文化节学院组织实施方案”执行,目前已经推荐完毕!5月份将一并给予公示。

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学生会、院社管中心(含下属社团)、志愿者协会、学院杏林传媒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模拟医院等团学组织的相关评比工作,以一级部门为单位于5月10日下午16点前完成,并将评比、推荐和申报的纸质材料交到团委办公室1405室,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五四”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关于评选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2018学年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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