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浙中医大发〔2024〕63号 《浙江中医药大学岐黄学院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及学院相关传承创新班人才培养实施细则,为了整合科研导师资源,提升本科生科研能力,推动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院遴选一批本科生科研指导老师,现将名单公布供同学们和老师们双向选择,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国医丹溪传承创新班、何任传承创新班、中医学(“5+3”一体化)传承创新班学生,在师资有余的情况下中医学五年制、中医骨伤科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可申请。指导老师在选择学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传承创新班学生。
二、双向选择:学生可根据指导老师研究内容和方向选择指导老师,填写《第一临床医学院本科生科研指导备案表》,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学业情况等进行遴选,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视为双向选择成功,备案表由学生上交学院所在专业教务员老师备案。备案表实行年度备案,一般于每年2-3月进行备案,如第二年未继续备案视为自动取消师生间的指导关系。
三、科研指导业绩备案:每年12月由学生提交当年度学术论文、专利、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科研业绩相关材料,指导老师确认,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科研指导效果、学生对指导老师的评价、履行职责情况等对指导老师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四、材料上交
备案表于6月2-6日上交滨文南校区1424办公室。
联系电话:黄老师 0571-86613594
宋巧玲 18069815109
教学部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