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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一临床医学院本科生科研指导老师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5-19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浙中医大发〔2024〕63号 《浙江中医药大学岐黄学院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及学院相关传承创新班人才培养实施细则,为了整合科研导师资源,提升本科生科研能力,推动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院遴选一批本科生科研指导老师,现将名单公布供同学们和老师们双向选择,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国医丹溪传承创新班、何任传承创新班、中医学(“5+3”一体化)传承创新班学生,在师资有余的情况下中医学五年制、中医骨伤科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可申请。指导老师在选择学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传承创新班学生。

二、双向选择:学生可根据指导老师研究内容和方向选择指导老师,填写《第一临床医学院本科生科研指导备案表》,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学业情况等进行遴选,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视为双向选择成功,备案表由学生上交学院所在专业教务员老师备案。备案表实行年度备案,一般于每年2-3月进行备案,如第二年未继续备案视为自动取消师生间的指导关系。

三、科研指导业绩备案:每年12月由学生提交当年度学术论文、专利、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科研业绩相关材料,指导老师确认,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科研指导效果学生对指导老师的评价履行职责情况等对指导老师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四、材料上交

备案表于6月2-6日上交滨文南校区1424办公室。

联系电话:黄老师   0571-86613594

宋巧玲   18069815109


教学部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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