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增强本科生的科研思维能力、创新意识的培养,鼓励本科生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和国家发明专利,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核心的培养理念,结合学校的相关文件和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1.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单位署名必须为中文:“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英文:“The First Affiliated Hospital of 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Zhejiang Provincial Hospital of Chinese Medicine)”为第一完成单位。
二、奖励范围
1.期刊论文:在读期间,本科生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且排序第一,在统计源及以上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国家发明专利:学校为第一专利权人、且在读本科生为排序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
三、奖励标准
奖励项目 |
类别 |
奖励标准 |
专利 |
国家发明专利 |
20,000元/个 |
论文 |
《Nature》、《Science》、《The Lancet》、《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Cell》、 《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上发表论文 |
100,000元/篇 |
中科院一区 |
30,000元/篇 |
中科院二区 |
20,000元/篇 |
中科院三区 |
10,000元/篇 |
中科院四区、EI |
5000元/篇 |
卓越期刊 |
8000元/篇 |
统计源期刊 |
5000元/篇 |
备注:如为Top期刊则按照同级别奖励1.5倍计算
四、科研成果认定
1. 学术期刊认定参考《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22年版)》(浙中医大发〔2021〕46号)(如有更新以最新版为准)。
英文期刊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当年最新期刊分区中的“大类学科分区”(以下简称“中科院分区”)为准。有纸质版刊物的以刊物原件上的日期为准;无纸质印刷的电子刊物,以最后刊出日期为准(online不作为刊出日期)。
2.申报奖励时论文必须已经见刊,其中中文期刊已见刊,英文期刊有wos检索证明。
3.仅收录题目索引、摘要的论文、SCI 收录的 letter 不予奖励;同一论文被多个索引收录的,按照1篇奖励。
4.论文收录以法定机构公布为准,同一篇论文被多种检索系统同时收录,按就高原则奖励,不重复计。
5.同一篇文章分上下篇发在同一刊物两期上的,按1篇奖励。
6.在同一刊物中、英文版上发表同一篇文章的,按1篇奖励。
7.奖励成果如经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奖励,追回奖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申报时间和程序
1.申报时间
每年12月15日前,由本科生个人提出,经学院审核、认定、汇总后报财务,于年末统一发放奖励。奖励申报仅论文见刊当年有效,不可跨年申报。
2.申报程序
(1)本科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将本人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及PDF电子版(学术论文复印件应包括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文章正文;SCI 论文必须出具权威检索系统的检索证明或收录证明,SCI 论文中科院分区及影响因子以检索证明为准)交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后将拟奖励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成果进行处理,公示完毕后公布正式奖励名单,统一发放奖金。
(3)奖金按学校财务规定发放,涉及个人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六、其他
1.本办法由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学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 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本科生论文版面费报销规定(2019)同时废止。已按原规定在学院报销版面费的文章不同时享受奖励。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