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进程并在全院范围进行公布 |
学院教学部 |
6月29日前 |
2 |
学院计算必修课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按专业年级排序,并对排名结果进行院内公布。学生填写《专业不适应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至学院邮箱klt49kristen@163.com(电子版)。 |
学院教学部 |
8月30日-31日 |
3 |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全院公示(不少于3天)。 |
学院教学部 |
9月1日-3日 |
4 |
学生于8:00-14:00至滨文校区1号楼410签字确认 |
学院教学部 |
9月5日 |
5 |
学院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学院情况说明(含公示情况)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报教务处 |
学院教学部 |
9月7日上午10:00前 |
6 |
学院根据实施细则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核,并对考核成绩或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提交教务处 |
学院教学部 |
9月15日上午10:00前 |
备注: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如需调整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