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暑假留宿相关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及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宿条件
(一)参加学校下达任务在杭教学实习的;
(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集训辅导的;
(三)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
备注:其中第2、3点申请留宿的学生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校院团委提供的名单为准,其余不得申请留宿。
二、留宿时间及地点
(一)留宿时间
学生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1日至9月12日,留宿时间不得超出该范围,留宿相关教学等任务或活动结束后,须离校返乡。
未申请留宿的学生须在7月11日8:00前离校返乡,下学期返校住宿开放时间为9月13日。
未经审批同意中途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须离校返乡,已申请退宿的学生不再安排假期住宿。
(二)留宿地点
1.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所属校区学生公寓住宿,根据情况实行集中住宿,不进行跨校区留宿。
滨文校区:立业园公寓因假期需进行寝室设施设备检修和公共环境卫生提升工程,拟开放部分楼栋,非开放楼栋的留宿学生需调整住宿。
富春校区:校内公寓因假期需进行校区建设、公寓改造,拟开放部分楼栋,非开放楼栋的留宿学生需调整住宿。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热水系统检修、供电系统检修、阶段性停水停电,影响日常生活,请各学院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2.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住宿由学校统筹安排,避免出现单人单间留宿现象;如因留宿学生中途离校出现单人单间留宿情况,各学院将及时整合调整。
三、留宿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学教一体化”平台,提交留宿申请。申请时段务必精准填写,若假期中途返乡,返乡时间段不得填报在留宿时段内,需分两个时段填报。
两校区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登录“学教一体化”平台,点击顶部“服务中心”→搜索“假期留校申请”→点击“网上办理”→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附件材料→点击“提交”。
(二)学院审批
学生须提供《家庭监护人留宿知情同意书》,作为学院确认学生留宿资格、审批同意的必要条件,由学院留存。不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留宿的学生不予批准。
(三)学工部审批
学工部根据学院审核的留宿学生情况,会同学院商定留宿安排及整合方案。确定留宿宿舍安排信息后,由学工部统一审批通过。
(四)留宿工作联系人:
一般情况咨询请联系年级辅导员。
滨文校区:竺老师,联系号码:0571-86633323;
富春校区:吕老师,联系号码:0571-61768216。
四、留宿申请及审批截止时间
(一)请各位同学于2026年6月30日12:00前完成网上申请,逾期不候。并同时提交附件1《留宿学生家庭监护人知情同意书》、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本人及家长手签纸质版)给年级辅导员,未提供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予批准留宿。
(二)各年级辅导员于2026年7月2日10:00前完成学生留宿网上申请和审批工作。
五、留宿学生相关要求
(一)审核通过的留宿学生按学校统筹安排的寝室住宿,具体调整与变动以学校及后勤有关部门通知为准。留宿期间,禁止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来人员。
(二)遵守校园、住宿园区管理规定,提高消防安全、水电安全、财物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意识,严禁使用明火和违章电器。
(三)提高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通风、常保洁,营造安全健康的假期留宿环境。
(四)假期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学院和住宿园区的统一安排管理,须自觉遵守学校及公寓各项管理规定,原则上不能一人单独住宿一间寝室。
(五)留宿期间,学生须于每天22:00前返回寝室,每天归寝后须在一楼宿管值班处进行签到,由于夜班等特殊情况迟归,须向公寓楼宿管员及学院辅导员说明情况。
(六)留宿学生变更留宿时间或结束留宿返乡的,须报告公寓楼宿管员和年级辅导员,并务必在公寓楼宿管员处登记备案。
(七)留宿期间,如违反公寓和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取消留宿资格。如发现任何影响公寓文明与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寓宿管员、值班老师和辅导员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滨文校区值班点设在立业园5号楼101室,值班电话:13396521663。富春校区值班点设在校内公寓8B127室,值班电话:18967107707。
附件:
1.留宿学生家庭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2.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