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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评选2025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1-12


各班级: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16﹞51号)和《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57号)文件要求,2025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校本部与滨江学院学生分别进行评选。

二、评选办法

请严格参照附件1-1《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和附件1-2《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以及附件2《学院校级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20245月起实施)》规定的评选条件、比例及程序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根据《学院校级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20245月起实施)》中各类加分标准附件2)并提供证明材料(纸质版);

2、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1、附件3-2)纸质稿(一式二份)

3、加分材料汇总汇总名册电子稿附件4、附件5)发年级辅导员。

四、时间要求

请以班级为单位:

1)1114日(周下午16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年级辅导员;

2)1118日(周)中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年级辅导员办公室,逾期不候。

请各班级根据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评选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方式,向学生详细介绍校优评选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6633016,联系人:朱老师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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