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研究生及导师们:
根据教育厅最新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通知,现就学院2024年新增名额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名额分配
1.全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增名额69名,其中博士生10名,硕士生59名;
2.博士生采用校级联评,不按学院分配名额;
3.硕士生在原学院推荐名单有效的基础上,本次学院新增名额7名。
二、评审工作安排
1.评审对象、奖励标准、基本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参照《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dylc.zcmu.edu.cn/info/1166/5244.htm(2024年9月14日发布)进行。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11月3日(周日)上午10点前向学院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及综合测评成绩、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有关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SCI论文须附检索证明,所有用于评奖的材料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3.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真核实申请研究生的具体情况,根据评审条件、下达名额及学院评审细则,提出学院新增获奖硕士生及新增参加校级联评博士生的推荐名单,在全院(含联合培养基地)范围内予以公示。
4.原学院推荐参加校级联评的博士生可以在11月3日(周日)上午10点前向学院补交材料,材料的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向研工部报送材料。
6.研工部根据各学院推荐结果,组织开展博士校级联评。邀请专家对博士生申请材料进行业绩审核,根据业绩总分从高到低按两次下达名额的情况确定参与校级公开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公式(总分=业绩总分×80%+公开答辩得分×20%)进行计算,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获奖博士研究生。
7.经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最终获奖名单由研工部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工部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三、争议及仲裁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研究生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A4双面打印,纸质一式三份,纸质和电子版分别上报。表中基层单位意见由学院填写,培养单位意见由学校填写。
2.《2024年新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材料汇总表》(博士/硕士)(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纸质和电子版统一上报,填写前请详细阅读该表后面的填写要求;附件2中涉及的相关支撑材料(要求同综测支撑材料)一并上交。
3. 材料上交截止时间:11月3日(周日)10点前交至滨文校区校内公寓沈同学(18868423994)处。(按顺序统一整理,不得自行更改各表格结构)电子材料截止时间同上。
4.材料提交要求:附件1、2以电子压缩包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shensiyuuu@163.com,命名:年级+姓名+博士/硕士。
5.此前已申请的同学不用重复提交支撑材料,只需提交新增材料,更新后的汇总表需重新提交。
6.学院联系人:
孙老师,联系电话:86613761;办公室:滨文南校区博爱楼1408;
叶老师,联系电话:86610383;办公室:滨文南校区博爱楼1416。
7.如因材料不符合通知要求或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不按时提交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4年新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材料汇总表》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