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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予善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学工办    发布时间: 2024-10-10

各位同学:

为了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创建一流中医药大学,培养一流人才,浙江香海慈善基金会在浙江中医药大学设立“予善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资助对象条件和标准

1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2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

3)品学兼优且2023-2024学年获学校奖学金。

二、资助名额及金额

学院推选名额为1名,最终由浙江香海慈善基金会与学校共同审核评定出6名,资助金额为5000/人。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23-2024学年予善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与《2023-2024学年予善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

学院成立院级评审小组,对申请同学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处。

3.学校复核


学生处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所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初步遴选的名单及学生申请相关资料交浙江香海慈善基金会审阅。

4.浙江香海慈善基金会与学校联合评定

浙江香海慈善基金会与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评选,形成最终资助人选名单。

5.学校公示及助学金发放

学生处对最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助学金将以银行汇款方式的方式发放给资助学生。

四、材料报送

各位同学将2023-2024学年予善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与《2023-2024学年予善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于1014日下午5点前上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学工办。

联系人:童老师,联系电话:86658196


附件12023-2024学年予善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予善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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