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各部门,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方针政策及“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方针,践行“以德立身、追求卓越”的学生文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向党组织推荐输送优秀团员青年,结合我校成为第二批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行列之后所提出的新要求,经学院团委研究,报请学院党委同意,现对我院“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简称“推优”工作)相关规定如下:
一、我院“推优”工作总体概况
我院“推优”工作是在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院团委指导下由院团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每年度开展两次,分“团委直接推优”、“团支部推优”两种形式。其中:“团委直接推优”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由团委组织部和辅导员老师负责,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以自荐形式、逐级审核推荐,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团支部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由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和团支部支委负责,按照一定的要求和比例进行民主推荐,逐级审核推荐,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9月-10月。
二、“推优”对象的基本要求及优先条件:详见附件,另发。
三、“团支部推优”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1、团支部(班级)推荐。凡符合上述“推优”对象基本要求的团员青年,在团支部(班级)推荐大会前到所在团支部书记处报名,由团支委进行报名团员的资格审查(入党申请书必要时可由辅导员老师核查),讨论决定候选人名单、召开本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可以线上或线下,注意保密,杜绝暗箱操作),并及时通知本支部团员参加。
团支部团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要求班主任监督、指导团员民主投票并推荐产生“推优”对象0-2名,“推优”对象候选人在会议上进行5分钟以内的演讲,介绍个人情况。
出席团支部团员大会的人数达到应出席人数半数以上的方可进行投票推荐,拟推荐对象得票数必须超过到场团员总数的半数以上、并按票数高低依次当选;票数不足到场团员总数半数以上者不予推荐。
经团支部民主推荐后的“推优”对象,需填写《第一临床医学院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及《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见附件一)。(注: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但须符合当年的推优条件及要求)
请各团支部在10月8日(周二)16:00之前将附件1《第一临床医学院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2《第一临床医学院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4《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不信教承诺书》纸质材料上交各年级辅导员,附件3《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电子稿以“年级+专业+班级”的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yltwzuzhibu@126.com邮箱。
2、理论考试。各团支部推荐的“推优”对象参加由学院党委组织的关于党建理论方面的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涉及时政与党建知识,题型以客观题为主,考试成绩作为学院审核的重要内容(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格线的直接取消资格)。初步定于10月16日(周三)中午12:30-13:30线下理论考试,具体另行通知。
3、学院审核。学院团委组织部对各团支部推荐的“推优”对象进行汇总,提交由学院团委委员、各辅导员老师参加的学院评审小组讨论。评审小组按照“择优推荐、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推优”对象的个人表现情况,以“票决制形式”对各团支部推荐产生的“推优”对象进行推选,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搞不正当手段拉票贿选者,院团委将及时查证反馈到各团支部,直至取消“推优”资格。
4、党支部审核。对符合“团支部推优”工作条件及要求、公示无异议的对象,经院团委签署意见后,将“推优”材料提交学生所在党支部审核,由党支部讨论决定是否将“推优”对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所在党支部培养考察满一年及以上,由所在党支部讨论决定是否能发展入党。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