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学组织及团支委学生干部:
为加强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逐步推进管理的规范化,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进行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考核,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2024学年一直担任各级团学组织及团支委学生干部(本科生),研究生根据校研工部、研究生院要求实施。
二、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其中考核优秀、良好的比例以学院为单位、分别不超过10%。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学生干部本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含通报批评)。
三、考核“优秀”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23-2024学年必修课及专业限定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2、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含学院及以上通报批评);
3、所在寝室在考核学年内无卫生或安全不合格等现象;
(二)优先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的学生干部,在考核学年内,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由班级直接初评为优秀,不受名额限制,具体如下:
1、所在班级考核学年内荣获校“红旗团支部”主要贡献者;
2、参加“挑战杯”、职规赛、互联网+竞赛,“远志杯”、“岐黄杯”等全国高等中医院校举办的挑战杯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浙江省妇女儿童公益服务大赛等竞赛的获奖团队成员,或代表学院、学校参加校级及以上专业相关技能或学科竞赛获奖的团队成员;
3、以法人注册公司的或是入住学校创业园项目负责人;
4、参加学校创业学院“创业实训远志班”或“精英班”者;
5、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学术论文被SCI、SSCI等收录或发表中文文章且级别要求“其他合法期刊”及以上(期刊级别以《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最新版为准)。
6、以第一负责人承担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
7、以学校为第一专利权人、且学生为排序第一发明人(含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8、在重大事件中立场坚定、及时向学院报告、帮助化解矛盾风险或突发事件的,或者关心关爱同学有突出表现者;
9、按教学计划,在床边教学、见习、实习阶段表现突出,受医院表扬者。
四、考核程序
(一)班级初步推荐
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结合团支委学生干部考核学年的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团支委学生干部初步评定等次,在此基础上推荐不超过1名作为优秀团支委学生干部候选人,并在班级内予以公示。
(二)学院考核小组初评
学院考核小组由辅导员、团委老师、教务员及班主任代表等3-5人组成。以专业为单位,按学院区分本部滨江,在考虑年级均衡的情况下,考核小组对班级推荐为优秀的团支委学生干部进行评审。
学院 |
考核单位 |
第一临床医学院/本部 |
2019-2023级中医学(本硕连读) |
2020-2023级中医学(五年制) |
2020-2023级中医骨伤科学 |
2020-2023级临床医学 2020-2023级医学影像学 2021-2023级医学影像技术 |
第一临床医学院/滨江 |
2020-2021级滨中医学(五年制) |
(三)学院复评
学院根据考核小组的初审情况,由学院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及辅导员等参加复评,根据公示结果向校团委报送。
五、其他
1、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由所在团学组织根据考核结果组织推荐,内部公示后报送所在团委。
2、各班级团支委学生干部待综合测评结束后,由班主任组织换届选举,中途不得擅自换届。
六、附则
本办法由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请各班班委及时组织并完成班级初步推荐,并将【电子版附件1、附件2】于9月12日(周四)16:30前统一发送辅导员老师,如有疑义,请联系学院团委:于老师,滨文南校区博爱楼14楼1416办公室,电话:0571-86610383。
第一临床医学团委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