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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学工办    发布时间: 2024-05-07

各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070号)要求,开展我院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2023年大创计划立项项目(附件1)均需结题,结题标准按照结题标准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附件2)第十八条相关要求执行

2.2023年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98/Index)根据结题指南(附件3)填写结题报告,并将论文、专利、竞赛奖状等佐证以附件形式上传。

3.学院对本院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进行初步结题验收,将结题情况上报创新创业学院进一步审核备案。

二、结题流程

1.学生填报(5月7日-5月15日):2023年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结题报告。

2.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验收,请各项目5月17日下午1800前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数据统计表》(附件4)、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5)、《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登记表》(附件6),连同结题材料(含结题报告以及论文、专利、竞赛奖状等佐证材料)一起打包发至邮箱1761690447@qq.com邮件主题:命名“项目名+负责人姓名+结题材料”

3.学校审核(5月31日前:学校委托创新创业学院对国家级大创计划结题验收情况进行线上审核。

三、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学工办,联系人:周豪坤老师,孙金权老师;联系电话:0571-86613599,0571-86613761。

附件1.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3.《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项目结题指南》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数据统计表》

附件5.《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

附件6.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登记表》

附件7.《结题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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