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0〕70号)要求,开展我院“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2023年“大创计划”立项项目(附件1)均需结题,结题标准按照结题标准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附件2)第十八条相关要求执行。
2.2023年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98/Index)根据结题指南(附件3)填写结题报告,并将论文、专利、竞赛奖状等佐证以附件形式上传。
3.学院将对本院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进行初步结题验收,后将结题情况上报创新创业学院进一步审核备案。
二、结题流程
1.学生填报(5月7日-5月15日):2023年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结题报告。
2.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验收,请各项目于5月17日下午18:00前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数据统计表》(附件4)、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5)、《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登记表》(附件6),连同结题材料(含结题报告以及论文、专利、竞赛奖状等佐证材料)一起打包发至邮箱1761690447@qq.com,邮件主题:命名“项目名+负责人姓名+结题材料”。
3.学校审核(5月31日前):学校委托创新创业学院对国家级“大创计划”结题验收情况进行线上审核。
三、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学工办,联系人:周豪坤老师,孙金权老师;联系电话:0571-86613599,0571-86613761。
附件1.《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3.《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项目结题指南》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数据统计表》
附件5.《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
附件6.《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登记表》
附件7.《结题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