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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方回春堂大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2-27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大学生学术科研水平,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方回春堂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3〕5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对2023-2024学年方回春堂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一)方回春堂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包括中医学(5+3 一体化)、中西医临床医学(创新实验班)、中药学(创新实验班)在校本科生。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 5 人,鼓励专业交叉融合。

(二)项目实施周期为 1-2 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三)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科研创新方向,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项目申报要求

方回春堂项目基金用于资助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开展校内科研创新项目。项目分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 5000 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 2 万元。

1. 项目选题要紧密围绕中医药创新发展开展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具有较高的探索性和创新性,具备初步的研究基础和实践条件;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申请者研究时间能够保证;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 1-2 年;另有,企业命题专项指南(附件1)供选题参考。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和其他校级学生科研类项目

2.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 1-3 人组成,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申报重点项目应有至少一名副高级以上指导老师项目可依托学校及附属医院现有的创新研究平台、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等,申请人所在学院要提供条件指导、支持并督促项目按期顺利完成。

3.每个项目成员不超过 5 人,项目成员中其他专业成员数不超过 2 人。在读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可累计主持该项目不超过2 项,作为成员可参与该项目不超过 3 项。项目在研期间,不可再次申请。

4.项目申报人应按照申报表要求认真拟订研究方案,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名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申报项目须有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

5.根据相关专业学生数、学科特点等综合考虑,各学院申报项目不超过15项

6.各位拟申报项目负责人最迟请于2024年212周一前将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1724374983@qq.com,电子材料为:项目申报书电子稿(附件2),命名为“姓名+年级专业班级+项目名称”以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稿(附件3)

、项目评审

学院经过初步评选,择优推荐至方回春堂项目基金评定委员会方回春堂项目基金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3中旬下达立项通知。

未尽事宜可与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电话:0571-86658197





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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