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16﹞51号)和《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57号)文件要求,2024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校本部与滨江学院学生分别进行评选。
二、评选办法
请严格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和《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以及《第一临床医学院校级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2023年3月起实施)》规定的评选条件、比例及程序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根据《第一临床医学院校级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细则(2023年3月起实施)》中各类加分标准(附件2)并提供证明材料(纸质版);
2、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1、附件3-2)纸质稿(一式二份);
3、加分材料汇总表、汇总名册电子稿(附件4、附件5)发年级辅导员。
四、时间要求
请以班级为单位:
(1)11月16日(周四)下午16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年级辅导员;
(2)11月20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年级辅导员办公室,逾期不候。
请各班级根据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评选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方式,向学生详细介绍校优评选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6633016,联系人:朱老师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