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暑假留宿相关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及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宿条件
(一)参加学校下达任务的在杭教学实习或见习的;
(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竞赛集训辅导的;
(三)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
备注:其中第2点、第3点申请留宿的学生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校院团委提供的名单为准,其余不得申请留宿。
二、留宿时间及地点
(一)滨文校区
留宿时间:7月6日——9月1日(立业园公寓于8月6日——8月20日进行电力改造,该期间除教学安排实习生外,其余学生不留宿。)
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一般统一安排在归属校区学生公寓住宿,根据情况实行相对集中住宿。园区暑期需较大范围维修改造,开放部分楼栋,非居住开放楼栋的学生留宿需进行住宿调整;在维修改造过程中,将会出现路面破开、临时断水断电、产生噪音等情况,影响留宿舒适度,请留宿同学予以理解与支持。
(二)富春校区
留宿时间:7月6日——9月1日(除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外的2022级学生留宿时间为7月6日-8月26日)
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一般统一安排在归属校区学生公寓住宿,根据情况实行相对集中住宿。园区暑期需较大范围维修改造,开放部分楼栋,非居住开放楼栋的学生留宿需进行住宿调整;在维修改造过程中,将会出现临时断水断电、产生噪音等情况,影响留宿舒适度,请留宿同学予以理解与支持。
(三)魔方公寓
留宿时间:7月6日——9月1日
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原则上统一安排在魔方公寓住宿,根据情况实行相对集中住宿。
(四)学生留宿只能申请学校规定的时间段,规定的任务或活动结束后须离校返乡。未经审批同意中途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已申请退宿的学生不再安排暑假住宿。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住宿安排由学校统筹安排,杜绝1人留宿1间现象;如因留宿学生中途离校出现1人留宿1间情况,学院将整合调整,并反馈给学工值班老师。
(五)未申请留宿的两校区学生7月6日17:00前须离校返乡;下学期返校住宿开放时间为9月2日。
三、留宿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留宿时间段请精准填写,中间返乡的,返乡期间段不要申请在内,请分两个阶段填写)
学生登录“学教一体化”平台,点击顶部“服务中心”→搜索“假期留校申请”→点击“办事指南”→点击“材料下载”→下载留宿相关承诺书和文件→点击“网上办理”→填写申请表→点击“提交”。
(二)学院审批:
1.学生须提供《家庭监护人留宿知情同意书》,作为学院确认学生留宿资格、审批同意的必要条件,由学院留存。不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留宿的学生不予批准。
2.辅导员登录“学教一体化”平台,点击“学工模块”→在右上方切换为“学院一线辅导员”权限→点击“全部服务”→点击“假期留校审核”模块→看到学生申请(可以批量导出查看),经学院审定后,可在系统中勾选一个或多个学生申请→点击左上角“批量通过”,填写审核意见→点击右下角“确定”,系统会自动提交到学办主任。
(三)留宿工作联系人:
一般情况咨询请联系年级辅导员。
滨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竺老师,联系号码:0571-86633073;
富春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吕老师,联系号码:0571-61768216。
四、留宿申请及审批截止时间
1、请各位同学于6月27日17:00前完成学生留宿网上申请,逾期不候。并同时提交附件1《留宿学生家庭监护人知情同意书》、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本人及家长手签纸质版)给年级辅导员,未提供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予批准留宿。
2、各年级辅导员于6月28日17:00前完成网上审批工作。
五、留宿工作相关要求
暑期留宿学生须规范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并须向学院递交《家庭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并存档。
今年学生暑假留宿受园区维修改造影响,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学院及园区后勤的统一管理和要求,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附件:
1.《留宿学生家庭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2.《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
3.《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假期公寓留宿申请审批表(备用)》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