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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限本科生自主申报)

作者:    信息来源:学工办    发布时间: 2023-05-21

关于做好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限本科生自主申报

学院全体师生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32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070号)要求,现开展我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型

本次“大创计划”分导师命题和学生自主申报两种形式,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两种类型,分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级别。(导师命题方案另行通知)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1.“大创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学校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

2.项目团队一般3-7人,须配备指导教师1-3人,项目周期1年。

3.已获得往年“大创计划”项目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2023年“大创计划”项目。

4.项目主持人在毕业前须完成项目结题。

5.申请人须有良好的科研诚信,不得用已获其他渠道资助或同年已提交其他机构项目申请书的主体内容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并计入科研诚信档案;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需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故意重复申请。

(三)项目评审与推荐

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经学院审议通过后,按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向学校报送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计划”推荐项目。

后期学校也将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的“大创计划”项目进行差额评审,确定本年度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申报流程

1.本科生自主申报(5月21-5月28日):请有意向且符合要求的学生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其中如有意向申报“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可参考附件5。

2.学院推荐(5月28-62日):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依照学校下达的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名额进行足额推荐。

3.学校推荐(6月2日-6月9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国家级项目进行差额评审(未评上国家级的项目直接确定为省级项目),确定本年度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名单,并公示。

(五)材料报送

申报创新训练项目请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计划申请书(附件1),申报创业训练项目请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计划申请书(附件2),并于5月28日中午1200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命名: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类型+项目名)发送至邮箱1229211180@qq.com。

三、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学工办,联系人:周豪坤老师,孙金权老师;联系电话:0571-86613599,0571-86613761。


附件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计划申请书》

附件2.《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计划申请书》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4.《第一临床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5.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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