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总支、团支部、学生会、社团管理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广大团员:
为进一步挖掘和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团员和各级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忠诚、敏锐、活泼、实干”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从严治团,有效提升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学院团委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以下简称《评比办法》)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组织开展我院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共青团先进集体类荣誉
包含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等两类。
(二)共青团先进个人类荣誉
包含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文艺工作先进个人等三类。
二、评选条件
(一)共青团先进集体类荣誉
1.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思想引领好。重视团员青年的思想引导,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建设强。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团支部配备完善,团员信息完整、新团员发展程序规范、基础团务规范,团费收缴规范及时。按照八条标准要求开展支部活动、按规定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等。服务青年实。重视学生干部培养,积极向院校两级学生组织输送优秀学生干部。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学风氛围浓。以团支部为引领带动班级学风建设,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成果成效佳。以团支部文化节、主题团日活动等形式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类活动,取得一定成果。支部团员无处分情况。
2.优秀团日活动的评选条件:
团日活动立意深远,主题鲜明,内容翔实,导向正确,思想健康,具有时代特色,富有现实意义。活动形式新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团员青年、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团员青年自主参与性强。活动有特色、效果明显,在行动表达上有正确目标,在实践体验上有切实收获。
注:先进团支部及优秀团日活动的具体评选要求、评选时间等学院另行通知。
(二)共青团先进个人类荣誉
1.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能够努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工作勤恳有效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民主评议中表现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参评当年担任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团内职务,或担任学院团委委员、各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及以上职务,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无任何处分情况。
(注:本科生参评该项需按期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的学习要求。)
2.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能够努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青年。成绩优良,参评的学生团员上一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在全年级前50%以内,必修课一学年(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内无不及格科目。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自觉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班、团、学院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义务劳动和其它集体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无任何处分情况。
(注:本科生参评该项需按期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的学习要求。)
3.文艺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能遵守各项校纪校规。热爱艺术,积极参加艺术团队训练和各项文艺活动,在各类文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及以上荣誉者优先考虑)。为学校文艺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在全校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1.请各团学组织、团支部在《评比办法》的基础上,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扎实开展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的评比、推荐和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各项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请各团支部在开展2022年度“五四”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可推选0-1名优秀团干候选人、0-1名优秀团员候选人,0-1名文艺工作先进个人,鼓励积极填报,择优推荐。学院将根据《评比办法》择优推荐为校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其余考虑推荐为院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2.以团支部为单位于4月10日(周一)下午16:30前将相关申报表纸质材料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3.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10383,联系人:于老师、叶老师
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