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3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2023届浙江省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3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名额
1、省级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4%
2、评选名额如下:本部14人,滨江6人。
四、评选办法
根据分配名额,按照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总得分排名依次推荐,如总得分相同,则按照四年智育排名依次推荐;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根据《第一临床医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中各类加分标准》,如2022年11月29日-2023年1月13日期间有新增材料者请于1月18日中午12点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年级辅导员处,逾期不候。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空白登记表及其填写规范另行通知;
3、请符合条件同学于1月31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1:《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电子稿发年级辅导员邮箱。
六、其他
1、2023年3月底,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上报的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材料进行汇总确认,并于2023年4月份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2023年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公示和公布的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浙江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查阅。
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空白登记表和空白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后寄给各高校,证书必须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发放。
未尽事宜请联系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邮箱:ylxgb@zcmu.edu.cn
联系人:朱海蔚老师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