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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关于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0-27

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关于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严把团员发展“入口关”,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提升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经报上级组织同意,现将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团员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自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的青年同学;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理论、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等活动中表现积极的青年同学;

3、学习认真、刻苦踏实,有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

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和不良行为做斗争;

5、在校期间未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处理);

6、入校以来,在学校学生事务中心、学院的督查中,无旷课(旷工)、迟到等情况,学生在公寓内无违纪行为(尤其是无使用违章电器、夜不归寝等违纪情况,公寓文明检查列为“D等寝室”的主要责任同学不具备发展资格);

二、新团员入团程序和手续

1、申请人递交《入团申请书》

入团申请须以书面形式提出,青年须提交《入团申请书》,用钢笔或黑色水笔由本人书写于稿纸上。如申请人不能书写,可由支部指定专人按申请人口述书写。《入团申请书》递交给所在团支部团支书。

2、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各团支部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该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由团支部团支书负责

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采取团员推荐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团委备案。团支书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员发展信息收集表》,于2022年10月31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

3、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团支部应当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学院团委、团支部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形成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培养教育,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并通过理论考试。

4、新团员接收

1)确定入团介绍人

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所在团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约请,或由团组织指定。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或尚在缓解注册期间的团员,不能作为青年入团介绍人。

2)学院团委确定发展对象

学院团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理论考试等情况进行预审,择优确定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并发放《入团志愿书》。 发展对象要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入团志愿书》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团支部大会讨论吸收

团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讨论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4)学院团委审批接收新团员

学院团委召开学院团委委员会议,集体审议接收新团员,表决决定。

5)举行入团仪式

6)资料存档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叶老师 0571-86610383滨文南校区博爱楼1416办公室。

团委组织部邮箱:yltwzuzhibu@126.com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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