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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学工办    发布时间: 2022-09-19

第一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现将我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19年秋季学期起,退役复学学生(含专科阶段入伍且复学,如通过普通高校专升本继续学业的可以继续享受)、有退役证并通过全国统一高专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退役士兵,纳入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本次评选对象为2021-2022学年春期学期、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学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文件要求,自2021-2022学年春期学期开始,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三、资助名额

符合要求的退役复学学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

、评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持有退役证。

、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退役证复印件;

(二)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全院国家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本院学生实际困难程度,组织评审,提出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学校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审定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申报材料要求

(一)提交《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并附上退役证复印件至年级辅导员处,一式一份;填写《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发送给辅导员汇总(只需电子)。

(二)请各同学于926日中午12:00前完成材料报送。如有疑问,可联系老师,电话:86658196


附件:1、《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本专科生TYSB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2年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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