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2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相关通知要求,为全面总结2022届毕业研究生思想状况、科研水平、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树立和宣传一批优秀毕业生典型,学院特开展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全日制脱产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定名额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下达给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30名。
三、评定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认真执行学校、院(系、所)的决议,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导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修养;具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能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积极参加学校及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学术思想活跃,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良好,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按时完成培养计划要求,学位论文按期答辩,并通过答辩,符合申请学位的条件。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1次及以上。
(五)前两学年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总和排名在前20%以内(排名见附件1:2019级研究生综测成绩总和排名)。
注:上一学年由其他学院转至我院的同学,考虑两个学院综合测评评选标准、评选单位等有所不同,申报时上述要求(五)可暂不做硬性条件。在其他各项条件都满足的基础上,可先申请,评审时将提交至学院评审委员会另行讨论决定。
(六)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
1.读研期间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2.规培并轨研究生中未通过执业医师考试者;
3.刊载学术论文(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未符合相关等级要求,未在2022年5月底出版见刊。
4.规培结业考核未通过者;
5.在择业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不讲诚信,违约者;
6.因故不能按时毕业者;
7.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8.无故不上课、旷工也不请假者;
9.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休学达三个月以上;
10.两个学期没按时注册者;
11.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12.存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13.校院两级日常宿舍检查中,有卫生不合格或安全不合格的当事人;
14.其他违规情况。
(八)对已评定为优秀毕业研究生,之后又发生违约、不能如期获得学位或发生其他不良行为(如作弊、剽窃他人成果等),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资格,收回相关证书。
四、评定程序
(一)学院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荣誉称号评定条件和名额;
(二)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导师签署意见,最迟于11月29日16:30之前将《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及支撑材料交至滨文校区1号楼306办公室,《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以个人名字命名)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847472194@qq.com;
(三)学院对年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统一审核和评选,经学院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研工部思政教育科。研工部审定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五、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地点:滨文校区1-306室,电话:0571-86610383。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