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学院将开展2019-2020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申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及对象
学院根据《意见》中的班集体建设标准,结合本学院的实施细则,进行评选推荐。本次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需结合学院“学风建设月”活动要求,特别挖掘班级学风优良、学业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评选对象为所有非新生班级。
二、评选程序及条件
1.班级自荐。各班主任、辅导员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先进班集体”申请推荐表》(附件1);
2.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学工部审定。学工部汇总各学院的“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确定先进班集体拟定名单,报学校批准,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
三、申报要求
1.上报的附件1纸质材料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纸质材料(含佐证材料)请各班级于11月19日17:00前一式一份交给年级辅导员,并将电子稿发送至年级辅导员邮箱。
2.学院学工办拟于11月25日下午组织现场答辩,答辩PPT请提前准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以上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学院学工办:
一临: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6613761;
四临:联系人:孟老师,电话:86633397。
四、奖励办法
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学工部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先进班集体”申请推荐表
2.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3.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