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第一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 “泽贤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1-10

饮水思源,不忘初心。秉承“求本远志”的校训,弘扬“大医精诚、锐意创新”的精神,为感恩母校、回馈社会,促进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我院校友(L校友、姓名要求保密)以个人名义、自201911月起向母校捐资设立第一临床医学院“泽贤助学金”,用以资助生活困难、品学兼优的学弟学妹完成学业。

现将2020—2021学年 “泽贤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根据捐资人要求,第一临床医学院“泽贤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二、大三年级)研究生(研一、研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20—2021学年拟资助11人,最后以捐资人要求及实际资助为准。

二、助学金评选标准

(一)受“泽贤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诚信,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生活俭朴,当学年为学校建档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不合格课程。在结合平时表现基础上,本科生学业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同专业年级前50%,研究生入学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同专业年级前50%。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仅针对本科生)。

(二)评选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当学年“泽贤助学金”:

1.处于休学期间的;

2.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的;

3.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处分)的;

4.违反实习单位、医院(规培基地)相关规定,在学院两项基础文明建设(学风建设、寝室文明建设)、三大检查(课堂出勤、寝室安全文明、晚归/夜不归宿)中有不良记录的;

5.其他违规违纪情况。

三、助学金评审程序及要求

1.学院成立“泽贤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助学金的评审;

2.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泽贤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3.学院“泽贤助学金”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申请者具体情况,根据资助名额,提出当学年“泽贤助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报资助方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学院将当学年“泽贤助学金”最终获得者名单报送资助方。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者需按要求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泽贤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11月13日(周五)16:00之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年级辅导员邮箱,纸质版交至年级辅导员处(申请表中涉及的证件照直接打印出来即可);

注:申请表请按要求填写,保持在一页纸范围内,不可破页。

2.《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泽贤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请将电子表发送至年级辅导员邮箱。

五、其他

1.学院将严格按照资助方的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资助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泽贤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有效的资助;

2.要求受资助学生常怀感恩之心、助人为乐,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为学校(院)和社会多做贡献。

3、不明事宜,请联系第一临床医学院学工办侯老师:86633163。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泽贤助学金”申请表

2、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泽贤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年十一月十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Copyright ©1959-2018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ICP备05040830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0571-86633077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