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院拟于近日开展2019-2020学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 2020级新生),校本部与滨江学院学生分别进行评定。
二、评选程序
全日制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具体评选时间及程序如下,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审(10月 14日-10月20日)
1. 学生申请:
时间:10月 14日-10 月18日
流程:学校官网—学生门户—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奖项申请,填写表单并提交。
2. 学院审批:
时间:10月19日-10月20日
流程:学校官网—教工门户—学工系统—评奖评优—我的评奖—奖项审核,审批表单并保存提交。
第二阶段:专项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评审(10月21日-10月27日),其中专项奖学金先将申请表提交到年级辅导员处,经学院评审后再提交网上申请;“三好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名额宁缺毋滥),完成班级评审后再提交网上申请。
1. 学生申请:
时间:10 月 21 日-10 月 25日
流程:学校官网—学生门户—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奖项申请,填写表单并提交。
2. 学院审批:
时间:10 月 26日-10 月 27日
流程:学校官网—教工门户—学工系统—评奖评优—我的评奖—奖项审核,审批表单并保存提交。
第三阶段:学院公示
时间:10 月 28日-11月 3日,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利用官网、宣传栏等做好评奖工作的公示。
3.相关情况说明
(1)由于专项奖学金中的学习优秀奖、学业进步奖,“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与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审结果相关,故在开展奖评工作时,首先完成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审,再进行专项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的评审;
(2)根据学校团学组织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经各党团组织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直接认定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并获得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其中,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不纳入学院专项奖学金名额;经各党团组织考核良好的学生干部直接认定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学生需进行网上申请,学院根据相关部门提供材料负责审核上报。
三、工作要求
1. 评奖评优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学院坚持把评奖评优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评奖评优,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推动我院学风建设;
2. 要切实关注评选过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奖评工作。切实做好公示环节,注意公示的规范性,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手机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
3.评奖评优名额及比例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原则上不得突破
比例。
未尽事宜,请咨询所在学院学工办
一临: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86613599
四临: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86633397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浙中大发
〔2015〕105 号)
2.浙江中医药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浙中大发〔2012〕102 号)
3.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49 号)
4.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办法(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48 号)
5.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四临)专项奖学金评比细则及申请表
6.评奖评优学生网上申请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20 年 10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