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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含四临)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9-14

各级团学组织及团支委学生干部:

为加强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逐步推进管理的规范化,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进行2019-2020学年学生干部考核,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2020年一直担任各级团学组织及团支委学生干部(本科生),研究生根据校研工部、研究生院要求实施。

二、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其中考核优秀、良好的比例以学院为单位、分别不超过10%

三、考核“优秀”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19-2020学年必修课及专业限定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2、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含学院及以上通报批评);

3、所在寝室在考核学年内无卫生或安全不合格等现象;

(二)优先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的学生干部,在考核学年内,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由班级直接初评为优秀,不受名额限制,具体如下:

1、所在班级考核学年内荣获校“红旗团支部”主要贡献者;

2、参加“挑战杯”、职规赛、互联网+竞赛,“远志杯”、“岐黄杯”等全国高等中医院校举办的挑战杯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浙江省妇女儿童公益服务大赛等竞赛的获奖团队成员,或代表学院、学校参加校级及以上专业相关技能或学科竞赛获奖的团队成员;

3、以法人注册公司的或是入住学校创业园项目负责人;

4、参加学校创业学院“创业实训远志班”或“精英班”者;

5、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学术论文被SCI、SSCI等收录或在国内二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者(中文期刊级别以《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最新版为准);

6、以第一负责人承担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

7、以学校为第一专利权人、且学生为排序第一发明人(含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8、在重大事件中立场坚定、及时向学院报告、帮助化解矛盾风险或突发事件的,或者关心关爱同学有突出表现者;

9、按教学计划,在床边教学、见习、实习阶段表现突出,受医院表扬者。

四、考核程序

1、班级初步推荐

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结合团支委学生干部考核学年的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团支委学生干部初步评定等次,在此基础上推荐不超过1名作为优秀团支委学生干部候选人,并在班级内予以公示。

2、学院考核小组初评

学院考核小组由辅导员、团委老师、教务员及班主任代表等3-5人组成。以专业为单位,按一临四临、区分本部滨江,在考虑年级均衡的情况下,考核小组对班级推荐为优秀的团支委学生干部进行评审。

学院

考核单位

第一临床医学院/本部

2015-2019级中医学(本硕连读)

2016-2019级中医学(五年制)

2017-2019级临床医学

2017-2019级医学影像学

2018-2019级医学影像技术

第一临床医学院/滨江

2016-2019级滨中医学(五年制)

第四临床医学院/本部

2017-2019级临床医学

2017-2019级儿科学

3、学院复评

学院根据考核小组的初审情况,由学院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及辅导员等参加复评,根据公示结果向校团委报送。

五、其他

1、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由所在团学组织根据考核结果组织推荐,内部公示后报送所在团委。

2、各班级团支委学生干部待综合测评结束后,由班主任组织换届选举,中途不得擅自换届。

六、附则

本办法由第一、第四临床医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请各班及时组织,及时完成班级初步推荐,并将【电子版附件1、附件2+纸质版附件2】于9月18本周五16:30前交给辅导员老师,如有疑义,请联系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叶老师,滨文校区:1-306办公室,电话:0571-86610383;第四临床医学院团委:孟老师,滨文校区:1-307办公室,电话:0571-86633397。

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第四临床医学院团委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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