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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含四临)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7-06

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推动实践育人工作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根据上级团组织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于2020年暑期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大学生走出校门,结合时政热点,把实现自身价值和服务祖国人民统一起来,做到知行合一、服务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重点开展“三送、三关爱、三参与”活动,组织大学生广泛开展实践服务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探索总结实践育人新机制。

二、活动对象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原则上2018级学生必须参加小学期社会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方可计入学分,未参加或考核不合格不予毕业。同时鼓励其他年级的在校生(包括研究生)积极参加。

三、实践形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团组织要求,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集中性、跨区域、大规模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云团队”立项和“家燕归巢”大学生回乡报到相结合开展实践活动。

(一)社会实践“云团队”立项:根据团省委通知要求,今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根据主题以“线上指导+线下分散实践”的“云团队”形式开展。团队指导老师在线开展指导,团队成员返乡分散开展实践活动,实践形式以调研、寻访、宣讲为主。

(二)“家燕归巢”大学生回乡报到:大学生返回生源地乡镇、街道团委报到、注册,在各乡镇、街道团委的统一组织下,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政策宣传、社会观察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校团委官微“青春浙中医大”陆续发布省内各地区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实践专项岗位需求。

四、实践主题

1.国情社情观察。2020年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目标为契机,为我省加快“两个高水平”进程、建设“重要窗口”助力添彩。鼓励大学生利用暑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到建设“重要窗口”主战场彰显青春风采。围绕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以青年视角发现问题,为基层民生、经济发展、社会问题等建言献策。

2.乡村振兴帮扶。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围绕普及医疗卫生知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助力电商助农等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和实践服务。为家乡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助力家乡建设和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智慧。

3.助力疫情防控。落实团中央“安全第一”的原则基础上,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参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挖掘寻访身边防疫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助力复工复产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优秀青年创客等具有感人事迹的青年榜样人物,以对话访谈、TED演讲、VLOG分享等微视频形式,讲述青年榜样成长历程和奋斗故事,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

4.清廉修身实践。开展“清廉”主题实践调研活动,引导大学生走出校园找寻乡村、社区中的清廉文化,挖掘清廉故事,接受清廉教育,并将社会实践优秀清廉文化成果在校园中开展宣传。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浙江精神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满地域文化个性和特色的价值取向。16年前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提出来“八八战略”,这一战略成为引领浙江发展的总纲领,并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脉相承,为新时代中国的发展提供了生动的浙江经验。鼓励学生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山区和海岛,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追寻习近平总书记足迹,挖掘、整理总书记在浙江地方工作期间执政为民的故事。

6.青年大学习。以参加团中央“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作为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载体,组织动员团员青年线上参与学习实践,提升青年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传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廉政文化,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并结合自身思考撰写学习心得,做到学有所思,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五、相关要求

(一)广大同学应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围绕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主题自主确定实践内容、组建“云团队”。

(二)申报团队需填写《重点团队立项申请表》(附件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汇总表》(附件2)纸质档及电子稿。请各申报团队于7月917:00前将纸质稿交至滨文校区1号楼306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847472194@qq.com

(三)学院将对申报团队进行择优推荐至校团委参评

(四)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每位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撰写实践日志、个人社会实践总结、社会实践考核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实践证明材料,交至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核并存档。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学院将对参加社会实践的全体学生进行成绩评定,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相应第二课堂学分。

(五)各团队要在实践活动基础上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填写《202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附件5)、《202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数据统计表》(附件6)。因2020年度社会实践组织方式的特殊性,社会实践各类先进中,各团队成员可申报“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奖”,填写大学生社会实践各类先进推荐表及报送清单(附件7)。校团委将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评比办法》进行评选,并在此基础上选拔优秀团队参加浙江省高校暑期社会实践风采大赛。

联系人:于老师,0571-86610383

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

第四临床医学院团委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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