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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泽贤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2-10

饮水思源,不忘初心。恰逢母校六十周年华诞、全国中医药大会胜利召开,秉承“求本远志”的校训,弘扬“大医精诚、锐意创新”的精神,为感恩母校,回馈社会,促进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我院校友以个人名义向母校捐赠,设立第一临床医学院“泽贤助学金”,用以资助生活困难、品学兼优的学弟学妹完成学业。现将20182019学年 “泽贤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根据出资人要求,“泽贤助学金”用于资助第一临床医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二、大三年级)研究生(研二、研三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182019学年共资助10同学,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按10个月发放。

二、助学金评选标准

(一)参加“泽贤助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诚信,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生活俭朴,当学年为学校建档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不合格课程。本科生学业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同专业年级前50%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前50%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仅针对本科生)。

(二)评定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当学年“泽贤助学金”:

1.处于休学期间的;

2.无故不交学费、住宿费的;

3.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处理)的;

4.违反实习单位、医院(规培基地)相关规定,在学院两项基础文明建设(学风建设、寝室文明建设)、三大检查(课堂出勤率、寝室安全文明、晚归/夜不归宿)中有不良记录的;

5.其他违规违纪情况。

三、助学金评审程序及要求

1.学院成立“泽贤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助学金的评审;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泽贤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3.学院“泽贤助学金”评审小组及资助方认真审核申请者具体情况,根据资助名额要求,提出当学年“泽贤助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

4.学院领导集体确定当学年“泽贤助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后,在全院范围内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向资助方报送评选结果。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者需按要求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泽贤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1217(周二)16:00之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年级辅导员邮箱,纸质版交至年级辅导员处(申请表中涉及的证件照直接打印出来即可)

注:申请表请按要求填写,保持在一页纸范围内,不可破页。

2.《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泽贤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请将电子表发送至年级辅导员邮箱。

五、其他

1.学院将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泽贤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有效的资助;

2.受资助学生需怀感恩之心,助人为乐,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为学院、学校和社会多做贡献。

3、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学院学工办于老师:86633163

 

附件:

  1. 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泽贤助学金”申请表

  2. 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泽贤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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