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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四临)关于开展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审批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22

各位同学: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现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启动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满18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纪违约情况,学习刻苦,成绩较好;

2.已申请生源地(家庭所在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重复申请,已授信本学年贷款的学生(曾经与银行签订多学年贷款合同的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二、申请额度

本部学生向中国工商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滨江学院学生向中国建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每学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学生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学制范围内一年或多年的授信贷款。

三、申请材料准备

本部学生根据附件1要求准备贷款申请材料,滨江学院学生根据附件2要求准备贷款申请材料。要求字迹清晰,务必使用黑色水笔填写。请各辅导员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工作,确保材料的准确与完整。

四、相关要求

1.请各辅导员积极向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贷款政策宣讲和诚信教育,指导申请者开展申请并汇总贷款学生名单;

2.贷款申请资料请有关学生尽快准备完成,经学院初审无误后由学生本人带至合同签订现场。具体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请各位同学于1126日下午4:00之前相关纸质材料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将2019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汇总名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辅导员邮箱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于老师,联系电话:(057186633163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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