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四临)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
“復元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復元卓越奖学金”评审文件精神,学院为做2018-2019 学年“復元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奖励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或团队。
二、奖励标准
特等奖:个人 2 万元,团队 4 万元;
一等奖:个人 1 万元,团队 2 万元;
优秀奖:个人和团队均为 5000 元。
三、名额分配
校本部和滨江学院单列名额,单独评审。
一临推荐名额:本部(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11名,滨江:3名;
四临推荐名额:本部(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1名。
四、基本申请条件
评选 2018-2019 学年,在思想品德、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社会工作、国际交流等某一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具体如下:
特等奖:取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取得国家级体育等比赛前三名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级表彰;
一等奖:取得省级(含全国中医药院校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取得省级体育比赛前三名或国家级体育等比赛前八名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表彰;
优秀奖:取得校级及以上重大奖励,或在某一方面表现卓著者。
五、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11月18-2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復元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四临)2018-2019学年“復元卓越奖学金”申报候选个人或团队基本情况汇总表》,并提交纸质版(含佐证材料)和电子版到年级辅导员处,截止时间:11月20日下午13:00前。
2.学院评议(11月22日):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全院“復元卓越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按照“以德立身、追求卓越”的要求,着重考虑申请人日常思想政治行为表现,结合学业成绩、非学业成绩、各类竞赛(如挑战杯、互联网+、职规赛等)奖励以及大学生创业等情况,兼顾年级专业,择优推荐,等额提出学院2018-2019学年“復元卓越奖学金”推荐名单,并推荐特等奖、一等奖现场展示评选的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填报说明和上报要求
1、填报说明
申报团队项目奖项的,个人不得再采用同一事迹进行个人奖申报。团队项目成绩或荣誉申报个人奖项的,限团队第一负责人申报。同一事迹团队与个人不能兼报;
主要获奖(荣誉)或成果必须是 2018-2019 学年度的,所有奖项按照国家级、省级、校级顺序逐级填写,校级以下荣誉不汇总。所有奖项请注明获奖日期,时间以证书落款的时间为准。原则上获奖(荣誉)或成果填报不超过 6 项;
主要获奖(荣誉)或成果原则上不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不包括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团体奖项还须注明是否为负责人或标注排名,立项的科研课题要写明是“主持”还是“参与”,发表的论文须标注“发表日期、杂志名称、作者排名、期刊级别、影响因子等关键内容。
2.上报要求
《復元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并提交主要支撑材料复印件。参评“復元卓越奖学金”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候选团队和个人需另附 1000 字以内的优秀事迹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事迹材料要层次清楚、生动鲜明,体现当代学子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
“復元卓越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但“復元卓越奖学金”各等级奖之间不可兼得。
未尽事宜,请咨询所在学院学工办:
一临: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6613599;
四临:联系人:孟老师,电话:86633397。
附件:
“復元卓越奖学金”个人申请审批表
“復元卓越奖学金”团队申请审批表
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四临)2018-2019学年“復元卓越奖学金”申报候选个人或团队基本情况汇总表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