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06

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现将2018-2019学年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参评对象为经电子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博士生除外。

硕博连读学生在博士第一年可以以硕士生资格与研三的同专业同学一起参评。

二、评定比例

以学院为单位,我院三好学生名额为22名;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18名。

三、评定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谦虚诚实,勤俭节约,学年内未受到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无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内课程考试无不及格门次,已按时完成培养计划的要求,综合测评排名在年级前10%;

4.科研能力较强,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有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5.积极参加身体锻炼、文体活动及其他有益的社会活动,乐于承担社会工作并有突出表现。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谦虚诚实,勤俭节约,学年内未受到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无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3.必须在本学年担任研究生党、团组织,研究生会或年级学生干部等,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实绩突出;

4.学年内考试课程无不及格门次,学年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在年级前30%。

四、评定程序

1.学院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各荣誉称号评定条件和名额;

2.经研究生导师或基层组织(包括院研究生会、班级、社团等)推荐,产生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分别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导师签署意见;

3.学院对年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统一审核和评选,经评选后确认的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名单以及有关登记材料签署学院意见后,报送研工部;

4.研工部汇总全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审定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五、时间及材料要求

1、截止时间:2019111316:00

2、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登记表》《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详见附件23)及支撑材料交至滨文校区1号楼405办公室;

电子材料:《浙江中医药大学三好、优秀推荐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4)发送至104514118@qq.com命名:年级+姓名+博士/硕士+申请类别。

如材料不符合要求,责任自负!

六、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571-86613761,地址:滨文校区1号楼405办公室。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Copyright ©1959-2018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ICP备05040830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0571-86633077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