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其日常生活开支。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两档(一档和二档,今年具体资助标准有调整,具体等上级通知明确),一年按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次发放。
三、资助名额
一临本部:一档助学金名额28个、二档助学金名额79个;
一临滨江:一档助学金名额23个、二档助学金名额48个;
四临本部:一档助学金名额8个、二档助学金名额14个;
四、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1.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全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审;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3.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认真核实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认定情况及学生实际困难程度,组织评审,提出学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
4.学院评审小组审定学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六、材料报送
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一份,11月4日下午1点前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注意:纸质表格请保持在一页纸范围内,不可破页。另:申请理由处请填写详实,如具体的家庭情况及相关困难等;
2.《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11月4日下午1点前发至年级辅导员邮箱;
七、其他
1.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活动,将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有效的资助;
2.已申请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3.未尽事宜,可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0571-86633163,于老师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