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四临)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和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院为做好2018-2019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奖励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本硕连读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参加高校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
二、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6000元。
三、名额分配
校本部和滨江学院单列名额,单独评审。
一临推荐名额:本部:67名、滨江:18名;
四临推荐名额:本部:13名。
四、评审条件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5.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二条规定之各项基本条件;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30%;
7.在思想品德、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社会工作、国际交流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五、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9月30-10月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四临)2018-2019学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者材料汇总表》、《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年级辅导员处,截止时间:10月9日下午13:00前。
2.学院评议(10月12日):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全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按照“以德立身、追求卓越”的要求,着重考虑申请人日常思想政治行为表现,结合学业成绩、非学业成绩、各类竞赛(如挑战杯、互联网+、职规赛等)奖励以及大学生创业等情况,兼顾年级专业,择优推荐,等额提出学院2018-2019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2.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未尽事宜,请咨询所在学院学工办:
一临: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6613599;
四临:联系人:孟老师,电话:86633397。
附件:
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第一临床医学院(含四临)2018-2019学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者材料汇总表
3.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4.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及填写说明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第四临床医学院学工办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