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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9-18

为切实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工作,维护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权益,现在全日制研究生范围内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动

学院公布有关研究生资助工作文件和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确有困难研究生充分了解我校资助政策体系,鼓励其提出认定申请。

二、个人申请

研究生个人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另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经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或有效证件等),向学院提出申请。

三、学院认定

学院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按程序开展有关认定工作。并按照模板要求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信息录入表》(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管理表》(附件5)和《浙江中医药大学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汇总表》(附件6)。

学院对认定建议名单及档次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工部。

四、认定依据

具体认定依据如下: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册,如低保证、残疾人证、低保边缘家庭证、扶贫手册、建档贫困户等。

3、本科学校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4、无盖章、无证件、无证明材料,按照“实事求是”原则认定。

说明:要求学生提供前2项材料的任一项。当地民政部门不提供盖章的,学生若能提供第3项材料,可按此材料认定。前3项都提供不了,就以“实事求是”原则进行操作。

五、上交材料

申请的同学请认真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及《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3)并上交两份纸质稿,同时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信息录入表》(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管理表》(附件5)电子稿并发送至邮箱:847472194@qq.com,邮件名请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生”为标题。附件23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925日前交至1号楼407室于老师处,附件45的电子稿于925日前发送指定邮箱。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86633163,办公地点:滨文校区1号楼407室。

注:2018-2019学年已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困难生只需要上交附件2两份纸质稿。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917

 

 

 

 

 

附件下载: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讨论稿)》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信息录入表》

附件5:《浙江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管理表》

附件6:《浙江中医药大学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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